河北省调整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
河北新闻网3月6日讯(河北日报实习生耿嘉 记者周洁)笔者从今天召开的河北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河北省将稳步推进招生考试改革,适当调整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艺术类招生计划不再分文、理,改为综合编列;改变艺术类专业投档办法。
艺术类招录不再分文理,方便考生填报
对于此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调整,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艺术类招生计划不再分文、理,改为综合编列,这样做符合教育部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改革方向,方便院校编列招生计划,提高招生计划编制的效率和准确率,方便考生填报志愿,也有利于向高校争取招生计划。
据介绍,改变艺术类专业投档办法,一是对使用河北省联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和身体条件符合要求、专业和文化成绩均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一般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参照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投档;对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录取规则与河北省投档规则不同的,经招生院校申请,可加大投档比例。招生院校在投档生源范围内按照事先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二是对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将校考合格且经河北省备案、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河北省相应批次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全部投档给考生报考院校,由院校择优录取。其中报考河北省联考涉及到的校考专业还须相应类别的专业联考合格。遗留问题由院校负责解释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