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新闻网讯(记者 李冬雪 通讯员 张进福 杨军杰) 2月27日上午9时许,大城县城平舒镇的李某在农业银行自动取款机处取款时将银行卡遗失在自动取款机内,后发现该银行卡被他人取走14000元现金。
接报案后,大城县公安局迅速组织平舒刑警队民警展开案件侦破工作。民警们经对银行工作人员进行详细询问,并调取银行监控录像,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为一名青年男子。民警们通过查看监控录像发现该男子在作案后步行离开,并无交通工具,据此民警们认定此人应该就在银行附近居住或活动,遂迅速对该银行附近的旅馆、小区、饭店等场所进行地毯式排查。
28日,民警们在银行附近一小旅馆内排查时发现,27日上午在该旅馆内居住的一名保定籍男子吴某未办理退房手续便匆匆离开,形迹十分可疑,后经辨认核实此人确系取走李某银行卡内现金的作案犯罪嫌疑人。民警们在对其实施抓捕的同时,通过其住宿时留下的联系方式与其联系进行说服教育,规劝其投案自首。
经办案民警不懈努力,3月1日上午犯罪嫌疑人吴某主动到大城县公安局平舒刑警队投案,如实供述了2月27日上午利用信用卡诈骗作案的犯罪事实,并将取走的14000元现金归还失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