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村官可竞选村主任
选聘的大学生村官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副书记或村党组织书记助理;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经过一段时间的实际工作,被大多数党员和群众认可的,也可通过推荐参加选举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等职务;依据《河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可竞选村委会主任或村委会成员。
新聘任大学生村官补贴标准,比照当地乡镇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在村任职期间,参加养老保险,办理医疗、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重大疾病和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到村任职2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官,具备选调生资格条件的,经组织推荐,可参加选调生选拔。当年服务期满或任职3年以上、考核称职以上的在岗大学生村官,可参加每年的省市县乡公务员四级联考定向招录。任满1个聘期、考核称职以上,当选并担任村“两委”副职以上职务的,可报名参加面向优秀村党组织书记的乡镇公务员定向招录。
任满1个聘期、考核称职以上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大学生村官在村工作时间可计算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到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户口可留在现户籍所在地,发放艰苦边远地区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