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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连续三个周期不验车将被强制报废

    本报讯 2月28日,记者从市交警支队车管所获悉,5月1日起,由商务部、发改委和公安部等多个国家部委制定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将开始实施。届时,已注册机动车在检验有效期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将被强制报废。

    新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取消了对私家车的使用年限限制。但市车管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并不表示私家车能够无限期使用,新规规定,检验有效期满后连续3个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将被强制报废。

    依据车管部门工作人员解释,连续3个周期并非就是连续3年,非营运小型机动车使用的前6年每个检验周期为两年,6至15年间每个检验周期为一年,15年后每个检验周期为半年。此外,国家会据新《规定》,对达到一定行驶里程的机动车进行引导报废,其中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的行驶上限为60万千米。

    记者在采访中获悉,据市车管部门车辆注册登记系统显示,本市超过3年未进行检验的车辆不在少数。市车管部门提醒,为避免损失,这部分车主应在今年5月1日前,前往检验机构验车,否则其所有车辆会被依照新规强制报废。此外,逾期未检车的车主,还将面临罚款200元、驾驶证扣3分的处罚。(本报记者 刘哲 通讯员 徐仁平)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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