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过云
原名林国裕,香港连环杀手、强奸犯,有“雨夜屠夫”之称。他的案件在香港轰动一时,在社会中留下深刻印象。
遭逮捕的林过云在犯案前为一名夜班的士司机,而案件中受害者均为女性。犯案时多为下雨的晚上,他以的士把目标接载到僻静地方,然后迷晕杀害,进行奸尸并把尸体的性器官部份肢解作为标本,并放在位于土瓜湾贵州街的寓所。
林过云涉嫌于1982年2月至7月间杀了4名女子,每一次作案后,他均会为已肢解的人体残肢拍照。于一次冲晒照片时,无意中被冲晒店员工发现相有可疑报警,始将案件揭发。同年8月18日于湾仔一冲晒店被捕。案件于1983年3月3日起开审,林过云起初被依例判处死刑,及至于1984年8月被港督尤德会同行政局赦免,改判终身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