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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教育厅发布农村撤并学校须省政府审批

    河北青年报讯(记者高其伦)记者昨日从河北省教育厅了解到,为了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省教育厅下发了《省教育厅关于制定2013~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专项规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今后,在各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未经省政府批准之前,暂停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撤并。

    《通知》指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工作事关农村发展和适龄儿童义务教育权利保障,各地要坚决遏制盲目撤并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的做法,推进农村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省教育厅要求要坚决纠正一些地方盲目推进的“小学进镇,初中进城”做法,防止教育资源过度向县镇学校倾斜,造成新的结构失衡。即使是经济比较发达、城乡一体化水平较高的地区,撤并农村学校网点,也要充分考虑当地的地理情况、受教育人口的分布状况和学校服务半径,尊重当地群众意愿、考虑家长的承受能力。

    各县(市、区)要以保障学生就近入学为出发点,科学确定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的布局位置和服务半径。原则上每个乡镇都应设置初中,人口相对集中的村都设置村小学或教学点,人口稀少、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地方保留或设置教学点。

    为切实掌握各地学校情况,省教育厅要求各设区市教育局审核汇总所属各县(市、区)布局调整规划方案,并制定2013~2015年县域内农村义务教育布局调整规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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