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
“先诊疗后付费”
河北省早已试水
其实,“先诊疗后付费”模式从去年甚至从前年开始在河北省部分医院已经开始“试水”。记者调查发现,在这一模式的试水过程中,恶意逃费现象极少发生,对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
作为河北省首批试点县的医院——沧州市南皮县中医院就是其中一员。这家医院早在2011年12月1日便开始实行“先看病、后付费”模式。据该院有关人士介绍,在新的诊疗模式下,凡参加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农村新农合的群众,在该县中医院住院诊治的,无须交纳住院押金,仅须与医院签订《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并留存身份证复印件、医保证后,就可入院治疗;待治愈出院时,也只须向医院支付医保或新农合报销后个人承担的费用。同时,该院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群众,出院结算时难以一次性结清的,可凭当地乡镇民政部门证明,与医院签订延期或分期还款合同,最长还款期限为2年;对于因贫困等原因确实无法支付医疗欠款的,病人还可凭有关证明向院方申请对诊疗费用进行减免。
恶意逃费的患者极少
记者了解到,该模式自推出以来,有效确保了病人在第一时间得到安全有效的治疗,医院日均门诊和住院收治病人数量全都实现了翻番,诸多患者直接因这一新诊疗模式从中受益。过去因看病难、看病贵导致的“小病拖,大病挨,病倒才往医院抬”的现象迎刃而解。那么,该模式在执行过程中,是否存在患者恶意逃费现象呢?昨天下午,记者就此电话采访了该院相关人士。据该人士介绍,“先诊疗后付费”在执行过程中,患者恶意逃费的现象极少,具体数据可忽略不计。
建议将恶意逃费患者
拉入黑名单
面对记者的采访,多家医院负责人坦言,“先看病后付费”不仅在很大程度上方便了患者就医,让患者在第一时间得到救治,还有助于医疗机构树立良好的形象,对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能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但问题是,该模式在执行和落实过程中尚有一定难度,如面对恶意逃费、欠费的患者等等。”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医院负责人建议,在推行“先看病后付费”模式的同时,政府应及时建立并完善相关法规和配套措施,这包括通过宣传加强人们的诚信意识;建立医疗消费黑名单制度,将逃费者拉入黑名单;出台专门的法律法规,对恶意拖欠住院费用的患者,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解决。再有就是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承担起救济责任,尝试设立单独的救助基金,加大对医疗机构的补助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