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高振发 通讯员王海洋)“除了得到5万多元新农合补助金外,现在又领到了8000多元的二次追加补偿金,我们看病心里踏实多了。”近日,滦平县安乐村的陈柏军,领到二次追加补偿金后高兴地说。
2012年,该县提高了新农合住院补助比例,最高补助限额标准由6万元提高到7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农村门诊一并实施补助,提升了全县农民参加新农合的积极性。到去年底,全县农民参合率达95.1%。
为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缓解参合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状况,减轻群众就医负担,滦平县结合新农合基金运行情况,对2012年度大病住院的参合病人在享受原来报付比例的基础上实施追加补偿,共追补22068人,补偿总金额75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