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0日,海兴公安局经过两天两夜的异地鏖战,成功破获一起敲诈勒索案件,嫌疑人赵某、臧某、伊某在山东落网。
2012年12月17日23时50分,海兴公安局接到赵毛陶镇村民孙某报案,称17日23时许,他在家中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威胁他准备好钱,不然就炸掉他家房子。开始,孙某没有理会对方,不一会就听见屋外传来巨响。接着,对方又打电话威胁让他准备30万元,次日送到指定地点。接到报案,海兴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对此案展开侦破。专案民警随即走访被敲诈人孙某,详细了解各种矛盾点,并全面勘验爆炸现场、调取周边监控摸排嫌疑人。通过在周边县市辐射摸排,警方很快将从爆炸现场驶离的嫌疑车辆锁定。经核查,这辆车是山东乐陵一租赁公司所有,车辆为比亚迪F3轿车,租车人是乐陵西段东赵村的赵某,担保人为乐陵藏家村的臧某。
确定这一重要线索后,民警立即赶赴山东乐陵展开抓捕工作。经调取当地治安卡口监控视频,专案组民警又发现了另一作案嫌疑人伊某的踪迹。冒着零下十几度的严寒,抓捕民警在嫌疑人易藏身落脚处及易出没处连续蹲守布控两天两夜。12月20日11时许,民警将赵某、臧某、伊某三名嫌疑人抓获归案。
经讯问,赵某等人供述了经事先多方谋划,摸清了受害人孙某的家庭经济状况和通讯信息后,又经多次踩点,利用租来的比亚迪F3轿车,携带震天雷来到海兴赵毛陶镇,对孙某实施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