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刘清波 通讯员任树春)从河北省水利厅获悉,按照《涞源、涞水、易县、兴隆四县7·21洪水灾后重建水利实施方案》,目前洪水灾后水利重建工程建设已完成80%,在2013年6月底以前可完成工程建设。
7·21洪水灾后重建水利工程主要包括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库加固工程和护村坝工程等。
据介绍,河北省财政专门抽调资金5001万元,专项用于涞源、涞水、易县、兴隆四县的309个村庄、17.66万人灾后饮水工程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