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年前,曾宝仪3岁,妹妹两岁,曾志伟与宝妈在香港离婚。姐妹俩既不跟爸爸,亦非跟妈妈,而是搬到台北由祖父母抚养,说来比单亲家庭更糟。
“那时爸妈还年轻,要任何一方带着两个女儿继续打拼事业都很困难,由爷爷照顾是理所当然的———你说对我和妹妹不公平?有句话叫盖棺论定,事情要长时间观察才知好坏。我庆幸,未懂事前他们已分开,我不用经历拥有过又失去的痛苦。
“他们偶然也各自来台湾看我和妹妹。人生难以十全十美,如果爸妈好端端在,与爷爷便未必那么亲近了。我常说,如果小朋友成长需要一个苹果分量的爱,我已经获得两个苹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