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针对精工机械厂家属院的情况,当“钉子户”代表的个人利益同回迁户代表的公共利益矛盾不可协调时,国家公权力是否可以介入呢?李姓主任说,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政府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实际上衡水拆迁部门没有采用这个方式。而且在所有拆迁中,“钉子户”问题很少通过法院解决。
说起原因,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但诉讼结果漫长,而且更容易激化矛盾,“可操作性不强”。在具体实施拆迁时,拆迁部门更多的是采用苦口婆心做工作的方式。
解开“钉子户”背后的利益死结
针对拆迁中出现的形形色色的“钉子户”问题,社会舆论是多元的,有人认为“钉子户”是“弱者的博弈”,是对《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的坚守,也有人认为,“钉子户”是刁民,妨碍了社会发展,他们只是为了“闹腾”出更多的补偿……
如何解开“钉子户”背后的利益死结呢?网上也不乏建设性的声音,人民网评论员严力认为,目前,拆迁补偿标准基本由政府说了算,而居民对其不动产的价值又有自己的标准,对拆迁损失的认定和计算结果更是大相径庭,这是造成意见分歧、利益冲撞的现实原因。因此,迫切需要建立客观、公平、充分协商的评估和谈判机制,从根本上理顺利益结构,消除滋生“钉子户”的利益土壤。
他说,要做到这一点,最根本的制度保障还在于完善法律、加强法治。面对纷繁复杂的利益现实,对不动产的征收拆迁过程中,补偿机制的合理公平、拆迁双方的行为规范、利益博弈与公共利益平衡等问题,迫切需要更加完善、可行的法律规定,使各方利益博弈进入互利共赢的良性循环。(燕赵都市报驻衡水记者孟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