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高振发 通讯员李西昆、高春学)从承德市安监局获悉,近日承德市政府出台了尾矿库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决定自今年11月至2014年6月,对全市所有尾矿库(包括已批待建、在建、在用、停用、应闭库、已闭库和再利用)进行综合整治,规范项目建设手续,消除运行安全隐患,推进实施依规闭库,消除“头顶库”安全威胁,消除尾矿库各类事故隐患。
此次行动共分细化方案、落实措施,强力推进、深入整治,严格验收三个阶段进行。每个县区按照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标准,落实每个尾矿库的具体治理方案、治理资金及来源、进度计划、完成期限和推进措施,明确治理责任人、出资人和督办人。
为确保整个行动的顺利进行,市政府成立了以主管副市长为组长的尾矿库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并按照“谁所有谁治理、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县(区)政府是尾矿库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主体,企业是实施尾矿库治理的责任主体。对资金保障不到位的尾矿库企业,采取拍卖采矿权、选矿设备和动用企业风险抵押金、土地复垦资金等措施强制治理;对拒不治理、拖延治理或整治未达标准的尾矿库企业,采取停产、限批、关闭等措施,直至吊销其所有证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