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青年报讯(记者解保童)昨日,河北省环保厅发布的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加快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工作的通知规定,除国家法律法规和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管理文件规定必须由省、市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的建设项目外,一律按照同级立项同级审批的原则进行权限划定。
此外,由省环保厅审批的污染物排放少、对环境影响小的登记表类建设项目及保障房、疗养、培训中心类建设项目,下放至设区市环保部门审批。此外,还将简化环评审批环节等。
【责任编辑:丁璨】
//www.fidreport.com/2012-11/20/content_2949683.htm
河北省保障房建设环评审批权限将下放
2012-11-20 08:19:09
解保童
河北新闻网
News
河北新闻网
//www.fidreport.com/2012-11/20/content_294968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