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保定10月12日电(河北日报记者赵建)今天下午,“7·21”洪涝重灾区农民住房恢复重建工作调度会在保定市召开,会议确定,10月15日前,重灾区原址修缮和重建农房竣工率将达到30%以上,10月底前争取全部竣工,11月中旬全部具备入住条件。
据介绍,10月15日前,我省洪涝重灾区异地重建农民住房的集中迁建区,将完成土地征收、施工图设计和招标等施工前期工作;10月底前,完成场地“三通一平”,并全部开工建设;年底前完成基础施工。
据了解,4个洪涝重灾县将及时把农民住房恢复重建信息动态实时录入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批准一户、建档一户、录入一户,全面反映工作进程。
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将进一步加强对恢复重建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严格实行日报告、周调度、月通报工作机制,确保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恢复重建任务。
【责任编辑:张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