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人闯红灯心理:故意、侥幸、过失
杜普介绍,他看过一篇资料,是介绍香港交通管理经验的,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对闯红灯和乱停车的处罚,都非常重,再次违法会加倍处罚。杜普说,“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是正式用语,但群众用一个闯红灯的“闯”字,非常形象地道出了这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路口一般是人流车流密集区,如果为了抢一点时间硬“闯”,当然就非常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据分析,驾驶人闯红灯一般有三种心理:故意、侥幸、过失。
故意闯红灯的是少数,但危害却最重。杜普说,从多年执法经验看,故意闯红灯的多是夜深人静后,某些驾驶特权车、驾驶豪车、驾驶遮挡污损号牌车的驾驶人。
侥幸闯红灯的所占数量最大,危害也不轻。杜普分析说,目前市区电子监控设备对机动车闯黄灯是不拍摄的,但是这并不表示机动车闯黄灯就不算交通违法。不拍摄、不处罚并不意味着是纵容,交管机关对闯黄灯的态度非常明确,就是严格禁止。如果在黄灯亮起时,车辆已经越过了停车线,就可以继续前行,如果尚未越过停车线,则必须停下来等待。但是经常有部分驾驶人在黄灯闪烁时,不是停车等待,而是加速“闯”过去,心怀侥幸心理,有些人把握不好,就会被电子监控设备拍摄下来。
过失闯红灯的较少,也有较大危害,这主要是驾驶经验问题。比如有些驾驶人在过路口时喜欢跟前车很近,如果前车是一辆公交车或厢式货车,就会遮挡视线,结果前车压着黄灯过去,后车刹车不及就闯了红灯。
杜普分析说,明年开始施行的新法规,加大了对闯红灯的处罚力度,肯定会对侥幸闯红灯的这一部分驾驶人起到极大的震慑作用,有利于大家提高警惕,放弃侥幸心理,规规矩矩驾驶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