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城镇居民生活水平最高

    河北新闻网9月27日讯(河北日报记者段丽茜)从河北省政府新闻办、省统计局、省住建厅今天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1年我省11个设区市中,城镇居民生活水平排在前3位的分别是为廊坊、唐山、石家庄。

    据监测,2011年,11个设区市城镇化率从高到低依次为唐山52.14%、石家庄52.01%、廊坊49.85%、秦皇岛48.45%、张家口46.42%、邯郸45.38%、沧州43.02%、邢台41.84%、承德40.71%、保定40.36%、衡水40.33%。各市城镇化率均有不同程度提高,提高幅度在0.89-1.38个百分点之间。

    从反映城镇化发展综合水平的六大构成要素看,经济发展水平居前3位的是唐山、秦皇岛、廊坊;城镇聚集水平前3位为唐山、石家庄、廊坊;城市建设水平前3位为邯郸、秦皇岛、廊坊;城市生态环境水平前3位为邯郸、秦皇岛、承德;城镇居民生活水平前3位为廊坊、唐山、石家庄;社会发展水平前3位为保定、秦皇岛、石家庄。

    全省县域城镇化率整体水平得到提高。2011年,136个县(市)城镇化率居前30位的依次是:三河市、邯郸县、任丘市、黄骅市、香河县、唐海县、霸州市、泊头市、青县、迁安市、冀州市、涉县、涿州市、沙河市、清河县、遵化市、东光县、大厂回族自治县、栾城县、鹿泉市、万全县、文安县、正定县、固安县、孟村回族自治县、辛集市、定州市、高碑店市、怀来县、磁县。这30个县(市)中,有6个县(市)城镇化率在50%以上,20个在45%以上。

    在城镇化进程稳步推进的同时,我省县域城镇化率差距较大、发展不平衡的矛盾依然突出。在136个县(市)中,城镇化率超过全省平均水平的仅有17个,在60%以上的有1个,50%-60%的有5个,40%-50%的有29个,30%-40%的有66个,占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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