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曝乐基儿离婚分6套房产 明星天价分手费曝光

  周星驰与于文凤恋爱多年

  于文凤入禀状

  据香港媒体消息,周星驰的前女友于文凤入禀高等法院,向他追讨近7,000万港元(约合5700万人民币)投资豪宅的佣金。

  于文凤帮周星驰理财13年

  于文凤指出,自己与周星驰在一起13年,于2010年3月正式分手。在两人谈恋爱的13年中,于文凤一直担任周星驰的理财顾问,为他提供理财投资服务。

  入禀状透露,于文凤与周星驰在2002年签订合约,于文凤担任周星驰的财务顾问,周星驰每月付她2万元顾问费,该费用曾加至5.9万元,后来又调低至3.5万元。除顾问费外,周星驰也口头承诺会将投资所得除税后利润的一成给于作为佣金,于文凤透露,周星驰在2007年5月起一直有付她佣金,直至2010年1月,她合共收取了近2千万元。她与周星驰的顾问合约至去年9月中止。

  于文凤称靠人脉引荐合作

  于文凤还指出,2004年楼市低迷,她得知花旗银行打算拍卖普乐道天比高地段,便建议周星驰竞投,周星驰采纳她的建议,最后以3.2亿元投得,于文凤又靠她在社交界人脉,邀得菱电发展有限公司董事胡亮明合作,不然周星驰连一个月的发展费用也付不起。于文凤一直花尽心力在项目上,2007年5月在地段上建成四间独立屋,其中两间分别由周星驰及菱电所有,另两间在2009年出售,于文凤并分得约1500万元佣金。

  入禀状指,菱电近期出售他们名下的独立屋,出价8亿元,于文凤认为周星驰名下的独立屋最少也有同等价值,并认为她可分取一成价值,即约八千万元作佣金,而周亦答应。但至去年七月,周透过胡亮明告知于,周想分期支付该笔佣金,周打算先分三年每年付于一千万元,余数在第四年物业出售后才付,但于没有接纳。

  曾提议分期付款遭拒

  于文凤认为,周星驰及公司尚欠她佣金8000万元,她曾提议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来偿还,但遭到周星驰的拒绝。双方曾在今年2月会面商讨佣金事件,周星驰同意支付佣金,并于3月先支付了1000万元,但要求于文凤不能控告他,然而此后周星驰便再也没有继续付款,于文凤于是入禀法院追讨欠款。

  于文凤资料:

  于文凤,香港建设“前熊谷组”家族于镜波的小女儿,早先是周星驰的影迷,后来逐渐成为他的好友,两人更曾被媒体多次拍到亲密同游的照片。

  1998年12月两人被媒体在香港铜锣湾拍下与星爷在一起的照片后,于文凤“正牌女友”正式浮出水面,此后星爷与女星的绯闻也开始减少。

  2009年,有媒体曝光周星驰已经携女友于文凤见长辈,两人关系得到进一步确证。但是现在被指2009年3月份已分手。于文凤还是星爷的“星辉”公司财务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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