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新兴药房部分分店涉嫌价格欺诈

检查人员让售货员拿出了泰嘉的药品和价签,发现确如举报者所说的那样,使用了与其他药品一样的普通标价签。售货员解释说,该种药品还有其他特价药品,一直是现价销售,从来不参加会员日优惠打折等促销活动,区别这类药与其他药品的标志,是药品名称后面加注了英文字母“T”或“TH”。

检查人员指出,降价商品、特价商品必须使用与正常销售价签有显著区别的法定降价标价签。使用正常标价签销售所谓特价商品,价签上没有明示所谓“特价”,仅用英文字母这样的只有内部员工才能识别的代号标注,并据此不履行对消费者“会员日会员持卡8折优惠”的价格承诺,属于典型的价格欺诈形式之一。但该药店负责人表示,定价权在公司,哪种药品何时促销、特价、是否参加折扣活动以及使用何种价签,都是公司负责,门店只是具体执行。

数个分店有问题

事情真像该负责人说的那样吗?为解开这个谜,新华区物价局执法人员随后又对新兴药房联盟店、中华店等进行了进一步检查。

在新兴药房联盟店,门店负责人给了和水源店负责人同样的解释。检查人员发现,店内张贴了大量自制爆炸形标价签。促销商品采取了多达4种标价形式:直接在自制爆炸形标价签上标注原价、现价;使用爆炸形价签标注买几赠几;使用炸花价签标注“买四盒7.5折”;使用正常价签,在药品名称后注明“T”或“TH”。整个门店没有一种特价、促销品使用降价标价签的。标注“T”或“TH”的,依然不参加会员日折扣优惠活动。而且,检查人员抽查了颈椎治疗仪、血糖仪等促销商品的销售记录,没有查到在法定期限内有按原价销售过的记录。

在新兴药房中华店,检查人员发现了和水源店、联盟店完全一样的问题。检查人员说,不兑现对消费者的价格承诺,虚构原价,都构成价格欺诈,按照《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应处5-50万元罚款。

新华区物价局负责人表示,作为一家大型药品销售连锁经营企业,出现如此大面积的价格违法行为,在石家庄并不多见。这说明部分企业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执行还不够,守法意识还不强。今后,物价部门将继续加大对市场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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