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汪洋)昨日记者从保定市“7·21”洪灾恢复重建指挥部获悉,该市日前确定了涞源、涞水、易县三个洪涝重灾县损毁房屋重建、补助方案。每个重建房住户,最多可以领到五万元补贴。
据介绍,对于涞源、涞水、易县被纳入救助范围的农户,重建住房补助标准为:优抚户每户50000元、低保户每户45000元、其他每户22000元。修缮住房平均补助标准为每户8000元。对于修缮住房,各县政府根据受灾农户的家庭情况,及需要修缮住房受损情况统筹安排,实行分类分档补助,对优抚户和低保户给予适当照顾。
据悉,灾区住房恢复重建工作根据因灾住房倒损情况,以政府扶持,自建为主。因灾倒损需要就地重建(含在原村址异地重建的)和修缮的,今年入冬前全部完工。因灾倒损需要整体异地重建的村庄,计划今年全部开工建设;2013年6月底前房屋主体全部完工,10月底前全部具备入住条件。对于倒损住房的五保户和“三孤”(孤老、孤残、孤儿)人员,全部纳入民政事业服务中心供养,不再单独重建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