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段丽茜)今年以来,沧州市围绕环境监管,突出“四严”,从源头上严格控制污染。
严格审批。对建设项目实行“总量指标”和“容量许可”双重控制制度,在项目审批、监管过程中,坚决遏制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促进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1-6月份,依法否决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准入条件的项目12个。
严格监管。对国控、省控、市控重点企业强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设施,设立环境监督员,每月一监测、每月一通报,确保减排设施稳定运行。目前,全市57家重点企业、91个点位实现了在线监控,11个污水处理厂实施了“第三方”运营。
严厉执法。对重点污染企业、重点流域区域以及重金属、危险废物等,开展了突出环境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实行挂牌督办、严厉处罚、媒体曝光。同时,建立健全环保跨界联动机制和部门联动执法机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上半年,全市共检查企业3861家,对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20起典型环境案件挂牌督办并曝光,立案处罚企业21家,约谈企业1家。
严明责任。该市明确了农牧、公安、商务等部门的监管职责,形成了减排工作合力。为强化企业减排主体责任,该市把年度减排计划确定的448个减排项目分解落实到重点企业,逐一明确时限要求、资金保障和责任人,使每一吨减排量都有企业或项目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