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妥善做好舜地案件善后处置工作,按照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操作流程(试行)》(处非联发〔2008〕4号)规定,对舜地案件经过登记确认的债权人、购房人、集资参与者,定于2012年8月25日至2012年9月3日(节假日不休)进行第一次清退返款。
一、领取返款需提供以下资料
1.舜地案件当事人登记确认单;
2.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1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没有身份证的,应提供户口簿的原件及本人签名按手印的复印件;
2.2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3其他组织应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二、返款联系方式
1.居住在石家庄市域内的购房人、集资参与者,已完成登记确认的,按照所在县(市)区的安排领取返款。
各县(市)区返款工作咨询点地址、联系方式如下:
长安区:石家庄市和平东路与谈固北大街交叉口西行80米路南,钢怡酒店210房间。咨询电话:0311-85911920。
桥东区:石家庄市平安大街与槐安路交叉口南行50米华夏旅社2楼。咨询电话:13315486594。
桥西区:石家庄市南二环西路180号桥西区信访局院内南侧一楼,桥西区舜地案件专项处置办公室。咨询电话:0311-88606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