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晚报讯(记者汪洋 通讯员建军)近日,保定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以加大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扶持。该《意见》提出,年内所有中医药“治未病”和中医养生保健项目,都将纳入该市医保和新农合报销范畴,并将新农合和医保的中医药报销比例,在原有的基础上提高10%。
据介绍,保定市将把中医药服务纳入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人均3至5元标准用于中医事业发展。到2015年,该市所有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将全部设置中医科、中药房,配备基本中医诊疗设备和必备中药,中医类别执业医师不低于执业医师总数的25%。实现10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0%以上乡镇卫生院、95%以上社区卫生服务站、95%村卫生室能提供中医药服务。此外,全市县级卫生部门设立中医股,形成机构健全、人员配套、职责明确的中医药管理体系。并将每年的农历三月十五日,确定为“保定市中医药文化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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