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河北“高速杯”书画摄影大赛的征稿启事

    为充分反映我省交通运输建设特别是高速公路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全面展示河北交通人昂扬向上、奋勇争先的精神面貌,以优异的成绩庆祝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河北省文联决定举办河北“高速杯”书画摄影大赛。

    一、主办单位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河北省文联。

    二、征稿范围

    省内外书法、美术、摄影专家及爱好者。

    三、作品征集时间

    自见报之日起至2012年9月15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四、展出时间、地点

    2012年11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征稿内容及要求

    1.作品内容积极向上、格调高雅,突出反映与交通运输行业有关的内容。

    2.美术作品以国画为主,书法作品书体不限,包括篆刻。书画作品不小于3尺宣,最大不超过6尺宣;篆刻作品为6—12方。作品入选后,由组委会统一装裱。

    3.摄影作品黑白、彩色,传统与数码均可,提供8—10寸样片和电子版。作品入选后,由组委会统一放大装裱。

    4.各类作品均需在稿件背面下方用铅笔注明作者姓名、性别、年龄、单位、地址、电话。篆书、篆刻、草书需释文注明。摄影作品须注明标题。

    5.本次大赛免收参评费。举办单位对作品拥有展览、编辑、出版、收藏之权力。限于人力,入展作品一律不退稿。参赛作品请用挂号寄发,以防遗失。

    6.收件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友谊南大街185号河北省交通运输工会,邮编:050051,邮箱:HB6789@sohu.com,联系人:丁申芳、韩冰,电话:13333218881、13582002156、0311-83030737。

    六、评审奖励

    1.由有关领导和各艺术门类知名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在征集的书法、绘画、摄影的稿件中,分别评选出特等奖1名、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9名、优秀奖若干名。

    2.凡获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者均颁发获奖证书并给予一定的奖励;优秀奖除颁发获奖证书外,获赠河北“高速杯”书画摄影大赛作品集1册;入选作品颁发入选证书,获赠河北“高速杯”书画摄影大赛作品集1册。

    3.大赛结束后,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河北省文联联合下发河北“高速杯”书画摄影大赛获奖作品通报。

【责任编辑:王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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