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吁受害人:赶快来报案
嫌犯刘某落网后,警方在其家中搜出3部手机、4张手机内存卡。经查,这三部手机均为赃物。
证据面前,嫌犯刘某很快供述了作案经过。他交代,2011年4月的一天深夜酒后骑电摩,抢劫、猥亵了一名独行女子。作案后很害怕,可当他侧面了解到受害人没敢报案后,开始频频寻找“羔羊”实施抢劫、强奸犯罪。一年来,他先后在栾城实施抢劫20余起,抢劫手机11部、现金130元;扎伤1人;强奸2人(其中未遂1人)。
结束对刘某的讯问,民警头疼了。因为,就目前警方掌握的情况看,仅有4名受害人报案,其余受害人若无法核实,将给嫌犯定罪量刑带来障碍。
警方在此呼吁,2011年4月至今年7月栾城县在夜间受到不法侵害的群众,尽快与栾城警方联系,指证嫌犯罪恶行为,使其受到法律的严厉惩处。
■文/记者秦瑞凤 通讯员郭俊岭
■供图/郭俊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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