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提示
邢台县警方借助本报说明,“110”电话是方便群众、服务社会的公益型电话,同“119”、“120”、“122”等电话一样,是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信息的,只有接听的功能,并不具备往外界打拨的功能,因此,要消除对此类号码的错误理解。一旦接到来电显示为以上号码的电话,应该确认是诈骗电话,不要轻信。
公安机关办理案件有十分严格的规定,因此不要仅凭一个电话就相信对方是公安人员,更不要被其花言巧语所迷惑,遇有类似情况也应该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求证事情真伪,不要轻信,以免上当受骗。尤其是对不熟悉的人在涉及到汇款、转帐等情况时,一定要谨慎操作,三思而后行,以免财产损失,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建议群众多听、多看,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掌握一些基本法律常识,其次要相信法律的威严公正,不要被别有用心的人所说的一些不良风气所迷惑,减少、杜绝“走后门”的错误思想。 公安、检察院、法院职责分工非常明确,公安机关没有开庭审理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在无法确定事情真伪的情况下,一定要找相关部门求证,不要急于相信,甚至汇款、转帐等。
【责任编辑:郭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