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要求,试点县级政府要切实履行对所办医院的出资责任,今后严禁县级医院举债建设。对县级医院的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要建立政府专项补助资金项目库,由县级政府根据轻重缓急和承受能力逐年安排所需资金;对县级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补助,按服务成本保障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援外、支农、支边等公共服务经费;县级医院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由县级政府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支持;县级医院的政策性亏损,由县级政府核定补助。
开展20种重特大疾病救助试点
“加强医疗救助制度的衔接,选择张家口市和其他设区市的12个县(区)开展20种重特大疾病救助试点,加大对低收入大病患者的救助力度。”据了解,河北省将在提高基本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和高额医疗费用支付比例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利用基本医保基金购买商业大病保险或建立补充保险等方式,有效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
此外,河北省还将加强医疗费用监管控制。将次均费用和总费用增长率、住院床日以及药占比等控制管理目标纳入公立医院目标管理责任制并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引导医疗机构主动控制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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