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热计量改造小区全部按热计价
今年河北全面推进供热计量改革 到2015年设区市50%建筑按用热收费
本报讯(记者 冯月静 实习生 解雪慧)日前,全省供热计量改革推进会议召开,指出我省将全面推进供热计量改革,从今年采暖期开始,全省具备热计量收费条件的新建建筑和完成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全部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
据介绍,2011至2012年采暖期,全省共计实现供热计量收费面积5110万平方米。其中,唐山市达到2165万平米,占到全省收费面积的42.3%;承德市实现供热计量收费382.74万平方米,达到本市集中供热总面积的33%,并在全省率先实行“多退少补”的收费政策,居民用户补费比例最高不超过总面积热费的15%;张家口市制定了《关于规范新建项目供热计量工程施工图设计和审查意见的通知》,将民用建筑供热计量工程施工图审查纳入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联合审图范围,规定未经同意的新建项目不得办理其他开工手续。
会议要求,从2012年采暖期开始,全省具备热计量收费条件的新建建筑和完成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取消按面积计价收费方式,全部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到2013年底,设区市供热计量收费面积要占到本市集中供热面积的30%以上,既有大型公共建筑全部完成供热计量改造并实行用热量计价收费。到2015年,设区市达到50%节能标准的既有建筑基本要完成热计量改造,并同步实行用热量计价收费。供热计量收费面积要达到本市集中供热面积的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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