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段丽茜)日前省总工会下发《关于开展2012年度“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启动2012年度“金秋助学”活动,并提出扩大救助范围,各地根据本地情况将各个就学阶段的困难职工子女全部纳入救助范围,并从实际出发,对品学兼优的困难职工子女,加大励志助学力度,对困难职工子女开展入学救助、在校帮扶、就业协助的链条式全程助学模式。
救助范围为当年参加高考考入本科、大专、中专(含经教育部批准备案,列入全国普通高校统招计划的本、专科民办院校)和往年考入上述院校仍正常在校就读的纳入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软件的困难职工子女;当年参加高考未考入本专科院校,自愿在承担2012年省城乡技能就业扶助计划的技工学校就读的困难职工子女;正在接受义务教育及高中阶段就读的品学兼优的困难职工子女。
救助标准为当年考入大学本科院校的不低于3000元、大专(含高职)不低于2000元、中专不低于1000元;对特困单亲女职工子女,可适当提高救助标准。自愿在承担2012年省城乡技能就业扶助计划的技工学校就读的困难职工子女,给予不低于1000元一次性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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