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市为抗菌药物使用立下“铁规矩”
记者7日从石家庄市卫生局获悉,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2012年石家庄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已经印发。《活动方案》要求,医生滥用抗菌药将被吊销执业证书,三级综合医院抗菌药不能超50种,二级综合医院抗菌药不能超35种,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开展细菌耐药监测工作。
《活动方案》要求,二级以上医院要配备感染专业医师、微生物检验专业技术人员和临床药师,对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进行技术指导,指导患者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同时,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杜绝医师违规越级处方的现象。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
根据《活动方案》要求,三级综合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50种,二级综合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35种;口腔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35种,肿瘤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35种,儿童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50种,精神病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10种,妇产医院(含妇幼保健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40 种。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开展细菌耐药监测工作,定期发布细菌耐药信息,建立细菌耐药预警机制。
《活动方案》特别要求,对于存在抗菌药物临床不合理应用问题的医师,卫生行政部门或医疗机构应当视情形依法依规予以警告、限期整改、暂停处方权、取消处方权、降级使用、暂停执业、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记者王凤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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