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就业:
任何单位不得变相拒录女性
《规划》提出,要保障妇女平等享有劳动权利,消除就业性别歧视。任何单位在录用人员时不得以性别或变相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女性或提高女性录用标准,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或以其他方式变相限制女性结婚、生育。妇女占从业人员比例保持在40%以上,城镇单位女性从业人数逐步增长。
妇女参与管理:
村委会成员女性达到30%以上
就妇女参与社会决策,《规划》制定了九条主要目标,包括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达到30%以上,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达到10%以上。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保持在70%左右等。石家庄市将制定和完善促进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相关法规政策,提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中的女性比例及候选人中的女性比例。在干部选拔、聘(任)用、晋升中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保障妇女不受歧视。
妇女社会保障:
城乡生育保险全覆盖
生育保险覆盖城乡所有用人单位,女职工生育保险参保率2015年和2020年分别达到93%和95%。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为依托,完善城乡生育保障制度,覆盖所有城乡妇女。落实完善妇女社会保障相关法律法规。逐步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使农村妇女能够享有基本社会保障。
【责任编辑:丁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