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报记者任学光)日前,石家庄市政府下发2012年立法工作安排意见,石市城市房屋租赁办法、石市城市公共客运管理办法等10件政府规章拟修改。另外石市还将制定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
按照意见,今年石市立法项目有拟提交市人大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2件,包括石家庄市供热用热条例、石家庄市医疗卫生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拟制定的政府规章4件,包括石家庄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石家庄市知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石家庄市院前急救医疗管理办法、石家庄市城镇住房保障办法。
拟修改的政府规章10件,包括石家庄市城市公共客运管理办法、石家庄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石家庄市人民防空警报设施建设与管理规定、石家庄市城镇燃气管理办法、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石家庄市体育经营活动管理办法、石家庄市地名管理办法、石家庄市测绘管理办法、石家庄市城市房屋租赁办法、石家庄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
调研项目6件,包括石家庄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石家庄市洨河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石家庄市公共场所传染病防控管理办法、石家庄市城市雕塑管理办法、石家庄市轨道交通管理办法、石家庄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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