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小感冒导致花季少女泪腺坏死痛苦度日-诊治的沧州市传染病医院和个体门诊都称无责
燕赵都市网驻沧州记者代晴、韩泽祥文/图
沧州市高新区小冯庄19岁女孩张悦,由于一次感冒用药过敏,使得她全身皮肤脱落、周身黏膜组织破坏,最终导致泪腺坏死、双目近乎失明。原本活泼开朗的花季少女,变得沉默寡言郁郁寡欢。近两年来,张悦的父母陪着她四处求医,家里债台高筑生活清苦,可怜的孩子在黑暗和痛苦中艰难度日,并多次割脉想要结束自己的生命。
然而,张悦所就诊两家医疗结构都拒不担责。在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张悦将她所就诊的沧州市传染病医院和沧县泥桥村个体门诊负责人吕其联夫妻诉至法院,要求三被告连带赔偿因医疗损害给她造成的经济损失。近日,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张悦的妈妈苏彩莲向记者讲述事发的过程。
拿着张悦过去的照片,看着眼前的女儿,苏彩莲泪流满面。
张悦发病时惨不忍睹的照片和以前的留影对比鲜明。
-花季少女因药物过敏致残
2010年5月10,在沧州市一家艺术学校读书的张悦患上了感冒,治愈后被同学送回了家。但病愈后的张悦又出现了眼红、胃疼、外阴瘙痒等症状,5月12日下午,张悦在母亲苏彩莲的陪同下,来到沧县泥桥村吕其联、张海梅夫妻开办的家庭个体诊所治疗。“大夫为悦悦检查时说孩子腹部有不明显的红点,诊断为麻疹,便给孩子输了一瓶液体。等到晚上6点多时,悦悦的腹部红点越来越多,吕大夫说麻疹病情加重,让我赶紧带孩子转院到沧州市传染病医院。”苏彩莲说,当晚19时30分许,在她的陪护下,张悦被紧急送到了沧州市传染病医院。
“到达沧州市传染病医院后,医生也将悦悦的病情诊断为麻疹,并继续按麻疹输液治疗。”苏彩莲说,因为要照看四岁的儿子,她留下婆婆在医院里陪着女儿,自己回了家,直到14日上午,接到传染病医院的通知,她赶到医院时看到的女儿已经“面目全非”。“孩子两只眼睛流着黄水,只有右眼能稍微睁开一道小缝,下巴上有一个大水泡,右腮帮子下面有一个大水泡,都跟馒头似的,脸已经走形了,嘴也烂得都肿了。身上的皮肤就跟被烫了一样,一块块往下掉。”苏彩莲回想起当时的情景,痛不欲生,“14日早上,一名院长来了说孩子得的不是麻疹,而是药疹。”
当天下午14时许,张悦被送到了天津市传染病医院,经抽血化验排除了麻疹疾病。当晚19时,张悦有来到天津市公安医院住院治疗,经检查,张悦的症状、体征为:周身可见广泛红斑,以躯干为主,颈部、躯干处大量松弛水泡,少许破溃成糜烂面,口腔、睑结膜、外阴糜烂,有黄色分泌物,尼氏征(+),诊断为药疹(大疱性表皮坏死性松解型),并下达了病危通知单,在苏彩莲的强烈要求下,医院对张悦进行了抢救治疗。2010年5月15日上午,张悦又转入天津医大总医院住院治疗,治疗一个月后出院,此时,张悦全身已无明显红斑、水疱等症状,但遗留下了泪腺坏死、双眼干涩等后遗症。
-诉诸法律维护合法权益
从天津医大总医院出院后至今,张悦分别到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一附属医院、北京同仁医院、北京英智眼科医院、沧州市眼科医院、青岛眼科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401医院等多家医院,对因药疹后遗症眼干、口干、鼻干、月经失调等进行检查治疗,但至今并未好转,并且双眼视力已由正常降至仅有光感、新生血管、倒睫。
沧县泥桥村个体诊所负责人吕其联医生此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在为张悦诊治过程中,自己并没有责任。沧州市传染病医院一位副院长也称,在张悦治疗过程中,院方诊断及时、用药规范,没有延误病情。无奈,去年12月底,在父母的陪同下,张悦来到沧州市司法局请求法律援助。2011年12月27日,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向沧州市铭鉴律师事务所发去指派函,要求律师承办此案。
为张悦提供法律援助的郭林华律师认为,沧州市传染病医院和泥桥村个体门诊医生吕其联夫妻,对张悦疾病的诊断存在错误,用治疗麻疹疾病的药物治疗她的非麻疹病,并在没有给张悦做皮试的情况下使用了头孢菌素类药物,用对张悦身体造成严重伤害的“医疗方法”进一步加重了她的病情,致使她的身体状况急转直下,达到了十分严重、病危的程度,造成张悦现在眼干、口干、鼻干、泪腺坏死、双眼视力仅为光感、新生血管、倒睫、月经失调等严重后果,使一个情窦初开、如花似玉的少女,变成了一个双目近乎失明、病痛缠身、生活不能自理的一个废人。
郭林华律师说,如果不是三被告的“医疗方法”对张悦身体造成的严重伤害,张悦最初轻微的疾病早已治愈,身体早已恢复如初,仍可以高高兴兴地步入校门,一步步完成自己的学业,走上正常的人生路上,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但是,这一切已变成不可实现的梦想,已无法逆转。三被告的行为不但对张悦的身体和精神造成了极大的伤害,也使孩子的父母、家庭因此蒙受了极大地痛苦和经济困惑,父母为张悦的病情四处奔波,不能工作,举债度日,往日阖家欢乐、美满幸福、其乐融融的温暖家庭已不复存在。三被告应当对其错误的医疗行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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