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最低工资标准拟再上调 幅度不低于15%

    4月19日,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召开一季度新闻发布会,省人社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张瑞书介绍了一季度河北省就业、社保等工作的进展和下一步的安排。记者获悉,今年将按照不低于15%的幅度调整最低工资标准,逐步达到当地城镇从业人员平均工资40%的水平。河北省将于5月份举办“首届毕业生网络就业市场”,为毕业生提供海量的供求信息和广阔的交流平台。河北省人社厅正在积极筹建一所以培养轨道运输应用型人才为特色的高等职业院校。

    最低工资标准拟再上调不低于15%

    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河北省人社厅初步考虑,今年按照不低于15%的幅度调整最低工资标准,逐步达到当地城镇从业人员平均工资40%的水平。

    据了解,近几年河北省已连续调整最低工资标准,2011年7月1日起,河北省最低工资标准再次大幅上调,其中月工资一、二、三档分别提高200元,调整后我省适用一档标准的地区,月最低工资将达到1100元。当前,我省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即是此次调整后的标准,最低工资水平在全国居上游。其中月最低工资标准各档次分别为1100元、1040元、960元、86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11元、10.4元、9.6元、8.6元。石家庄市、保定市、廊坊市、唐山市、秦皇岛市市区及郊区;涿州市、三河市等经济较发达地区均适应一档标准,月最低工资1100元、小时最低工资11元。

    记者还了解到,今年将深入推进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指导企业建立以岗位工资为主的基本工资制度,以生产岗位高技能津贴为主的人才鼓励制度,以艰苦岗位津贴为主的劳动差别补偿制度,以奖金分配为主的分配激励制度,扩大工资集体协商范围,加快建立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责任编辑:赵耀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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