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4月6日讯(记者张娜)六年前存的教育储蓄,现在却享受不到教育储蓄的利息和免税优惠——昨天,石家庄网友“石门老好人”在去河北银行支取到期的教育储蓄时遭遇如此尴尬,原因是他无法提供仍在接受教育的证明。该网友称,存款时河北银行对这一要求并未加以说明。
2006年,“石门老好人”的父亲到河北银行(2009年前为石家庄商业银行)石家庄朝阳路支行办理存款业务时,工作人员向其推荐了教育储蓄。考虑到教育储蓄利息较高,还有免税优惠,“石门老好人”的父亲办理了6年后到期的教育储蓄1万元。
“当时我父亲想存2万元,但银行说只能存1万。”“石门老好人”告诉记者,昨天这笔教育储蓄到期,他到河北银行支取时,银行却称这笔业务不能享受教育储蓄的利息,也不能享受免税优惠。“银行一会儿说按现在的活期利息算,一会儿说按当时的定期利息算,最后只给了我1300多元的利息。”这名网友质疑,当初明明存的是教育储蓄,河北银行为何不按教育储蓄的政策支付利息?
今天上午,记者就此问题咨询了河北银行石家庄朝阳路支行,营业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教育储蓄是个人按国家有关规定到指定银行开户,存入规定数额资金,并用于教育目的的专项储蓄,是一种专门为学生支付非义务教育所需的专项储蓄,在支取利息时必须提供教育证明,才可以享受到教育储蓄的利息和免税优惠。这位工作人员介绍,由于“石门老好人”昨天办理业务时没有提供正在接受教育的证明,所以不能享受教育储蓄的利息,银行是按开户日五年期的零存整取定期存款为其计算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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