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李巍)从省发改委获悉,近日,我省关于设立河北沿海开发产业投资基金的请示获国家发改委批复。我省沿海开发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机构注册登记后,可以私募方式向工商企业、投资机构、银行、社保基金、保险公司等机构投资者募集资金。 为加快河北沿海地区发展,国务院于2011年11月8日批复了《河北沿海地区发展规划》,并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实施。设立河北沿海开发产业投资基金是《规划》明确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实体经济的迫切要求。河北沿海地区发展规划上升为国家战略以后,一些大型金融、保险等投资机构纷纷在这一区域寻找投资渠道和投资机会,设立沿海开发产业投资基金将为社会资金投向实体经济提供良好投融资平台。另外,《规划》明确了一批先进装备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港口功能拓展等重大生产力布局任务,有的项目前期工作已接近成熟,即将进入建设期,设立河北沿海开发产业投资基金可以为这些项目建设提供大量、稳定、可靠的资金支撑。
据了解,目前,省内基金发起人已经落实,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已有出资意向,基金设立初步方案已经省政府原则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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