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地产女出纳挪用公款337万被公诉

    燕赵都市报冀东版(记者刘国成)本来是想给亲戚解决难题,自己不惜铤而走险挪用单位资金,谁知道自己的表兄却是虚构事实欺骗自己,最后表兄妹双双走进班房。3月25日,秦皇岛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女出纳李某因涉嫌挪用单位资金337万元被开发区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2011年12月底,在秦皇岛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干了6年、刚满30岁的女出纳员李某,因为年底结算无法平账,找到单位领导,说出了自己半年以来分五次挪用单位资金337万元,至今无法偿还的实情,随后李某因涉嫌挪用资金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2012年3月25日因涉嫌挪用资金罪被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2011年5月初,李某的表兄韩某几次找到她,说自己正在银行经营理财产品,资金周转发生困难,要求李忙解决一下目前的资金紧张状况,碍于亲戚的情面,并且韩某承诺很快就会归还,于是在2011年5月18日,李某从自己掌管的公司银行卡上转账100万元给了表兄,事情过去了两个月,李某催促表兄还账,但韩某以资金周转紧张为由推脱,还说让李某再借钱给他,一旦资金运转开来马上还钱,2011年8月1日、11日,李某又从单位账户给表兄拨款140万元,转眼过了一个多月,表兄还没还款的迹象,李某担心出现资金不能归还的情况,多次催促表兄还款。为了打消表妹的疑虑,韩某带来一叫张某的朋友,说张某的舅舅在石家庄某银行当行长,正在帮着韩某做理财生意,并且说骗谁也不会骗自己的亲戚。李某这才稍稍放心,在韩某的一再劝说下,李又从单位银行账户拨款107万元,之后韩某还给李某11万元,2011年12月初,韩某因为涉嫌诈骗(共计900余万元)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同时被拘留的还有韩某的同伙张某。李某见还钱无望,只好到单位讲明情况,之后因涉嫌挪用资金被刑事拘留。

【责任编辑:党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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