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市汽车服务行业工资约定不得低于1265元

    昨日上午,石市汽车流通服务行业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双方经过平等协商,签订了石市汽车流通服务行业的首份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议。

    按照集体协议,石市汽车流通服务行业涉及的10个工种最低工资标准达到1265元(石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15%)。

    记者看到,这份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共四十条,对该行业中销售、钣金、机电、机修、质检、调度、客服、人力资源、市场部、财务等10多个主要工种的最低工资标准和工资增长机制、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以及保险福利等都进行了约定。

    其中,工资分配制度将实行岗位工资加奖励的形式,要求不低于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15%即1265元。在此基础上,各企业的职工工资水平应随企业经营效益的增减相应浮动,并规定2012~2013年度,职工人均工资应增加8%~13%。

    昨日签订的这份覆盖汽车流通服务行业81家企业、惠及近万名职工的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议,将进一步规范企业用工管理。(河北青年报记者彭丽晗)

【责任编辑:孙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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