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2011消费侵权典型案例:超市多收一毛钱被罚15万

核心提示

3·15临近,昨日石家庄市工商局联合市物价局、市质监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公布多起2011年度消费侵权典型案例。涉及医疗、服务、食品等多个行业,酒店超范围使用添加剂、医院违规收费、食品制假售价等消费者投诉的热点问题均榜上有名。

案例一:制售假冒保健食品

2011年3月8日,执法人员在省会裕华区南栗村18巷9号发现一保健食品制假窝点。经过抽样送检发现,其中二十六味皇帝大力丸与黄色胶囊检出西地那非药物。目前,该案已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案例二:酒店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

2011年3月21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位于建设北大街256号的某大酒店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加工麻香鸡时在生鸡表面涂柠檬黄(食品添加剂)、未经许可在冷拼间加工生吃海产品(生食三文鱼)等违法行为。执法人员给予该单位做出罚款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无从业资格擅自行医

2011年12月23日,鹿泉市卫生局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一非法诊所。执法人员对其门诊当场予以取缔并处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医院重复收取冷暖费

2011年3月30日,辛集市物价局检查发现,辛集市某医院病房楼床位价格包含空调降温费、取暖费,而在实际执行中,继续加收冷暖费5元/床日,该行为构成重复收取冷暖费的价格违法。辛集市物价局对该院给予没收违法所得10044元、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殷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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