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大基层保护队伍,构建田野文物“安全哨”
2011年4月3日早7时,邯郸赵王陵1号墓的平静被打破。文物保护员在日常巡视中,发现1号墓南侧有盗洞,立即报告了有关部门,经现场勘查,发现盗洞口直径约50厘米,斜向墓室方向延伸。据公安部门初步分析,犯罪嫌疑人在作案时受意外惊扰逃窜,将手机、鼓风机等工具遗弃在现场。经查,盗洞尚未到达墓室,墓室文物未被破坏。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许多田野文物案件,正是由于保护员的及早发现、报告,及时制止,才为公安部门破案提供了线索,争取了时间。”李恩佳指出,田野文物保护和安防工作,除去加强安全防范设施外,最重要的因素还是人。
河北是文物大省,不可移动文物点33000多处,其中,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近3780处,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930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68处,其中许多为田野文物,分布在全省18万多平方公里的大地上。相对于全省约7000多名文物工作者队伍而言,文物安全防范任务十分繁重。“自上世纪60年代起,我省就着手基层文物保护员队伍的建设工作,并初具规模,目前许多县市区都设立了基层文物保护队伍。”李恩佳说。沧州献县建立和完善了县、乡、村三级文物联防体系,不断加强基层文物保护队伍建设,目前已组建了一个40余人的队伍,他们中间有干部、农民、商人,还有记者、职员等。经过培训上岗,颁发保护员证,政府给予一定资金补贴,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反馈信息。1999年,献县警方根据保护员巡查中发现的线索,成功抓获河南濮阳籍盗墓分子秦某、董某,并依法分别判处两人十一年、十年有期徒刑,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
这些基层文物保护员,成为了守卫文物安全的前方哨兵。李恩佳表示,今后我省各级文物部门还要进一步壮大基层文物保护的队伍,为田野文物构建起最强大的“安全哨”。
除了文物部门的基本保护,越来越多的老百姓自觉加入到文物保护的队伍当中。“我们文物部门几乎每天都能收到群众举报,属实的,我们就依法查处,加大了文物保护力度。”李恩佳说。
文物保护民间力量的加入,要归功于坚持不懈的文物法制宣传工作。每年,省文物局都开展大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河北省实施文物保护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4月18日国际古迹遗址日、5月18日国际博物馆日、6月第二个星期六的“中国文化遗产日”,全省各地的文物工作者都将相关法律法规做成百姓看得懂的招贴画、课件,走进社区、学校、厂矿、军营等基层单位,进行广泛宣传。2011年5月,省文物局获得了由中宣部、司法部授予的“2006-2010年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
【责任编辑:孙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