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宣传文化阵地的引导作用,形成推动活动有效开展的社会舆论环境。党校、讲师团、社科院、高校社科院系等理论研究、宣传部门,通过举办研讨会、座谈会、学术论坛和发表相关研究成果等形式,阐释公民道德建设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宣传活动对于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幸福安康的重大意义,激发人们参与活动的自觉性和积极性。报刊、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大众传媒,要深入挖掘和大力宣传活动中涌现出来的重大典型,大力褒扬群众中的善人、善事、善举,鞭挞公共交往、职业活动、家庭生活中的不道德现象,形成扬善抑恶的舆论强势。文艺、影视、出版等文化单位,要围绕反映社会道德新风创作生产一批精品力作,动员作家、艺术家深入基层进行专题创作和演出,组织群众文艺团体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歌颂身边的好人好事,感染和鼓舞广大群众。
方案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领导。充分认识搞好这一活动的重大意义,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加强督查督办,督查督办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各级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要搞好组织协调。根据本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措施,整合好各方面力量,形成推动活动开展的合力;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责。各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部门负责运用各类创建载体,做好城乡群众的引导工作,把人们广泛地吸引到这一活动中来。各级各类行业主管部门和群众团体负责各条战线、各界群众活动的组织指导,结合实际,明确重点,有针对性地推动活动的展开。各级宣传文化部门负责社会舆论环境的营造,做好对这项活动理论研究、媒体报道、文艺宣传的部署和实施工作,促进活动的顺利进行并不断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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