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到派出所交代相关情况。
周某一再强调,他对小玉非常好,经常给她买小吃,还给小玉洗衣服,希望她能跟自己过日子。可是四年来,小玉没有正经和他说过几句话。周某承认动手打过小玉,就是小玉逃走那次他动了手。民警告诉周某,《刑法》第241条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是犯罪行为,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听了这些话,周某头上流下了汗,他说自己没上过学,不懂法,但他没有阻碍公安机关执法,也同意小玉离开他回云南老家。周某说自己也是受害人,愿意配合民警接受调查。
接受记者采访时,周某流下了眼泪,他一再表示,自己后悔不懂法,告诫和他一样的人们,别干花钱买媳妇的事。(燕赵晚报特派记者董世杰 通讯员马新双/文 特派记者闫志国/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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