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日报讯(李杰 王蕾)日前,笔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我市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等资金8039万元,确保他们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全市共有36万余人受惠。
生活补贴的发放范围是:全市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以及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以下简称建国前老党员)。补贴标准为:城市低保对象每人300元,农村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每人200元,优抚对象和建国前老党员每人360元,多重身份人员按照最高标准执行,不重复领取。发放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2236万元,专项用于帮助灾民解决口粮、住房、衣被、医疗等实际困难。目前,资金已经基本发放完毕。
【责任编辑:党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