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5时至21时 石市二环内禁行渣土车
河北新闻网
2012-01-09 09:13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任编辑:孙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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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报记者杨佳薇)今后,市民如果发现违规渣土车,可以举报并获得奖励。昨日,石家庄市渣土治理办公室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管理的公告》,对建筑工地、运输车辆、消纳场所的管理进行了具体规定,并明确了处罚规定。即日起,广大市民对建筑渣土运输处置有监督的权利,市渣土管理办公室根据举报线索,查证属实后给予50—300元奖励。

    按照《公告》,将停止执行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三年大变样”期间建筑垃圾处置费减免政策;所有项目必须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手续,未办理的不得办理开工许可手续。同时,市区实行建筑垃圾运输资质限制审批制度。市城管、交管部门根据城市建设规模,报请市政府批准,确定市区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数量。已取得建筑垃圾运输资质的车辆,必须按照《石家庄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要求,于2012年1月22日前安装统一标准的铁质密闭运输装置和GPS定位系统。1月23日起,凡未按要求安装的,一律不准在市区范围内从事建筑垃圾运输。

    即日起至1月23日,凡具有合法运输资质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在从事运输时必须平槽装载,做好密闭防护,严禁沿途遗撒飞扬。在市区二环以内,运输建筑渣土时间为每天21时至次日5时,禁止其他时段上路运输。

    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立建筑垃圾消纳场。建筑垃圾消纳场应设专人负责签发建筑垃圾消纳回执。

    广大市民对建筑渣土运输处置有监督的权利,市渣土管理办公室根据举报线索,查证属实后给予50—300元奖励。举报电话:市城管委:12319;市城管支队:80927100;市环卫处:83865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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