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规定单独考试招生高职院校不得举办辅导班和补习班
河北新闻网
2012-01-04 10:00
来源:新华社
责任编辑:孙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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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石家庄1月4日电(记者齐雷杰)2012年,河北省将增加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改革试点学校数量,19所高职院校将开展单独考试招生。河北省教育厅要求,各试点院校不得以任何形式举办与单独考试招生挂钩的辅导班、补习班,并杜绝虚假宣传,防止徇私舞弊等违规行为。

    记者从河北省教育厅获悉,在2011年13所实行单独考试招生改革试点院校基础上,今年新批准了河北省艺术职业学院、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沧州职业技术学院、衡水职业技术学院、廊坊职业技术学院、唐山职业技术学院等6所院校实行单招改革试点。

    按照要求,试点院校单招计划纳入当年河北省教育厅核准的本校招生计划总数之内,2011年已实行单招试点的院校单招计划数不超过省教育厅当年核准的本校总计划的15%,新批准2012年实行试点的院校单招计划不超过省教育厅当年核准的本校总计划的10%。

    河北省要求,试点院校不得以任何形式举办与单独考试招生挂钩的辅导班、补习班,试点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高考“阳光工程”各项要求,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着力规范办学行为,杜绝虚假宣传,强化信息公开,完善监督措施,尤其要加强试题保密和考务考场管理,试点工作全过程要自觉接受教育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监督。

    在试点工作中存在违反招生政策规定、虚假宣传和承诺以及徇私舞弊等行为的院校,一经查实,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追究院校领导的责任;对违规录取的考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对情节严重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院校,将取消其单独招生试点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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