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张家口电(燕赵都市报记者张岩)不好好做生意,一心琢磨走捷径发财的张家口80后女子刘某,利用POS机虚构交易为他人非法套现104万元,并从中收取手续费,后事情败露,刘某被张家口桥西区法院依法判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据办案法官介绍,2009年3月25日至2010年4月21日期间,刘某在桥西以其实际经营的牛仔服饰批发部、日化批发部的名义申请安装银联商务POS机后,以虚构交易支付持卡人现金的方式共套现人民币104万元,并从中收取手续费,后因套现的持卡人未能按期还款,引起银行的注意,经追查,刘某利用POS机为他人套现的行为败露,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
经法院庭审,刘某利用销售点终端机为他人套现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鉴于其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故法院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POS机套现
POS机套现即利用信用卡套现,是通过欺骗方式将信用卡内的授信额度直接转化为现金套取出来的一种违法行为。近年来,通过刷卡消费来套现的犯罪行为屡禁不止,因为刷卡套现,不仅透支额度大很多,而且还可以享受30日至50日的免息还款期。致使个别商家会铤而走险,通过提供非法套现收取手续费来牟利。但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