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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将实施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

    邢台日报讯(记者闫丽静)记者昨日了解到,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将联合实施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该项目共安排中央财政补助资金583.2万元,按人均36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原则上每个县市区培训基地培训人数不超过300人,市本级培训基地人数不超过500人,每个培训基地确定的培训专业不超过3个。

    结合我市农业主导产业的发展实际,确定培训的重点为种植业、畜牧、兽医、农机、农业经营管理和农村社会管理、涉农企业等6大领域,以培养病虫专业防治员、肥料配方师、蔬菜园艺工、果树园艺工、畜禽繁殖员、畜禽养殖技术员、村级动物防疫员、兽药经销员、农机操作员、农机维修员、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人员、沼气工、农村经纪人、农民信息员(气象)、农产品贮藏加工技术工人、乡村旅游服务员为主。培训对象为主要从事农业生产和经营的专业农民,特别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专业化服务组织、农村经纪人、专业大户、致富能手和带头人等。

    近日,各级农业主管部门将采取多种方式,向农民公布农村劳动力培训基地的名称、培训任务、培训专业、培训时间和补贴标准等内容,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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