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见习记者陈诚)12月9日,我省“温暖援助农村贫困单亲母亲”活动在定兴县启动。启动仪式上,首批20名农村贫困单亲母亲分别拿到了5000元援助项目资金。
据了解,该活动由省妇联、省人口计生委、省扶贫办、省计生协、省女企业家协会联合主办,计划在3年内援助1000名积极参与当地妇联组织开展的种植、养殖、手工艺品加工等产业发展项目的农村贫困单亲母亲,扶持她们通过发展生产脱贫致富。
该活动分期分批实施,2011年先在承德市和保定市进行试点,2012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因各种原因致贫的农村贫困单亲母亲,家庭年均纯收入低于扶贫标准2300元,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年龄在55周岁以下的,均可向所在村妇代会申请为援助对象,由所在村妇代会推荐。但已经享受民政部门低保政策的不再援助。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参与省蔬菜产业发展示范县的贫困单亲母亲,担任过妇代会干部、从事过妇女工作、获得过妇联系统荣誉称号的贫困单亲母亲,列入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重点村中的建档立卡的贫困单亲母亲。
对符合条件的贫困单亲母亲,省妇联、省人口计生委、省扶贫办、省计生协、省女企业家协会将分别进行援助。省妇联、省女企业家协会援助的贫困单亲母亲,每人可获得5000元的项目启动资金;享受扶贫资金援助的贫困单亲母亲,执行扶贫资金的相关管理规定;在省人口计生系统开展的“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财政小额贴息贷款少生快富工程”项目点上,按照项目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单亲母亲给予优先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