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撞人的自行车
采访中一名知情者透露,事情之所以发生,是因为当天刚下了雪,“肇事的执法车当时正追赶前方的一辆大车,车速太快,加上路面湿滑,司机刹车不及把人给撞了。”该人士说,当时围观了不少人,“据说司机当时是酒后驾驶,肇事者驾驶的皮卡车是新乐市交通运输局下属路政站的。”
■路政:当事司机为正式职工
记者随后来到新乐市路政站,站方证实,11月30日14时40分许确实在东环路“丁”字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涉案的冀ALZ445皮卡汽车是该站去年刚买的车。当时驾车的毕某是该站路政一中队的一名执法人员,“他(毕某)是正式职工,有执法证,平时执法,也开车,开车好多年了,是个老司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