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面试。重点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和胜任特征等方面与选拔职位的匹配程度。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满分100分。根据面试成绩,按每个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出现并列第3名的情况时,按超过3名选取)。
4、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准考证和干部人事档案以及其它相关材料原件到曲周县公选办接受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进行体检。如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可按该职位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5、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由曲周县公选办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考察资格,并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在资格复审后再进行体检。
6、组织考察。按照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进行全方面考察。
7、研究决定。根据考察结果,按照每个职位1:2的比例,提出初步人选,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正式任职人选。经公示,对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履行任职程序。公开选拔任用的副科级领导干部均实行1年试用期。
根据公开选拔工作的进程,相关事项和考试成绩将通过曲周县政府门户网站适时公布通知。
为加强对公开选拔工作的监督,曲周县纪委对这次公开选拔工作的全过程实施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310-8858505、8858500
公选咨询电话:0310-8858909、8858178
本公告由曲周县公选办负责解释。
曲周县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11月18日